重点围绕建筑类学科高质量发展,强化培育建筑类学科发展急需的重大教科研成果(项目)产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标志性学科成果“揭榜挂帅”项目工作。2025年度“揭榜挂帅”拟投入100万左右支持,数额有限,请学院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型
国家重点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和人文社科项目、重大横向和成果转化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高水平中文期刊等。
二、立项原则
自由申报、公平竞争、限额立项、择优支持。
三、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附件1《“揭榜挂帅”项目申请表》。
2、专家评定。经学院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成果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培育成果(项目)。
3、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目标任务书立项。
四、“揭榜挂帅”项目清单和计划资助数量
教学科研奖励类
1、国家级教学奖励,数量1项;
2、省部级教学奖励1等奖,数量2项;
3、省级科学技术奖2等奖及以上,数量2项;
4、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等奖及以上,数量3项;
5、国家一级学会科学技术奖1等奖,数量4项。
科研项目类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量1项;
2、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数量4项;
3、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数量5项;
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数量3项;
5、重大横向课题项目(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到账200万以上),数量6项;
6、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金额200万以上,到账120万以上),数量6项。
高水平中文期刊类
《建筑学报》《城市规划学刊》《城市规划》《中国园林》《规划师》数量10篇。
五、管理与验收
1、立项后先行拨付培育经费,培育经费的列支条件及标准详见附件2。
2、培育成果执行期间,学院定期调度受资助培育成果进展情况。
3、培育成果执行期间,受资助者实现了培育目标,可认为合格。
4、培育周期内,负责人调离学校,学院将不再拨付完成奖励经费。
5、培育周期至2025年底,受资助团队实现培育目标,应向学院提交书面结题报告,验收合格后,拨付相应完成奖励经费。“揭榜挂帅”项目成果可享受学校相应奖励,不再享受学院绩效奖励。
6、个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2项(高水平中文期刊类除外)。
7、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六、时间安排
申报“揭榜挂帅”项目个人,需于2025年3月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科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昇;电话:15269235189;
地点:市北校区建筑馆301
附件1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揭榜挂帅”项目申请表
附件2 “揭榜挂帅”项目培育经费列支条件及标准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