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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4-24   点击: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教学过程的总结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本科期间所学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验,也是各项评估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基本要求》(青理工[2007]23号)和《青岛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青理工[2007]25号)的要求,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许从宝、肖学斌

成员:刘崇、赵琳、刘福智、朱一荣、高江

二、工作小组

组长:朱一荣

成员:王少飞、田华、刘福智、刘敏(大)、解旭东

三、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第8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第15周,具体时间由各系部在规定周次内自行安排。

四、中期检查

(1)各系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2018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对于无故缺席中期检查的同学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系将检查情况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五、毕业设计(论文)盲评和学术检测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2周,教务处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盲评。校外盲评成绩≥60分为盲评合格,盲评成绩<60分为不合格。

(2)盲评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盲评意见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参加答辩。对盲评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提出鉴定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学生登录学校知网检测系统自行上传检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上传毕业设计说明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上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文字重复比≥30%的,应修改后二次上传,如仍≥30%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4)检测重复比≤20%的,可以参加校级及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专业原则上都要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2)参加联合毕业设计答辩的学生原则上不需要参加校内答辩,但必须按照校内毕业设计成果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各专业毕业设计(含联合毕业设计)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良好比例不得超过50%。最终成绩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系推荐,工作小组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参评名单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按时按规定提交评审材料。

(6)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总评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提出鉴定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根据上述要求,各系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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