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第二届足球赛秩序册
作者:团总支 来源:未知 点击数:41 更新时间:2006-4-5
主 办:青岛理工大学四方校区体育教研室
协 办:建筑学院学生会 土木学院学生会
时 间:2006年3月——2006年5月
地 点:四方校区足球场
比 赛 须 知
1. 各队必须在比赛前十五分钟到体育场,比赛开始后十五分钟不到者,以弃权论。
2.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且号码清晰,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各参赛队应尊敬裁判,爱护运动员,使整个比赛在“团结、友爱、和谐、有序”的气氛中进行。
4.比赛期间一切事宜由组织者统一指挥,参赛队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除运动员裁判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场。
5.各参赛队应组织观众文明观看比赛,观众不得干扰场内比赛,影响裁判员工作。
裁判员守则
1.努力钻研业务,精通足球规则及裁判法;
2.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友爱;
4.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运动员守则
1.热爱足球运动,勇攀高峰,为本院争光,有集体荣誉感;
2.遵守规则、服从指挥;
3.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4.衣着整洁大方,言谈举止文明,不故意伤人。
精神文明球队评比方法
全部比赛结束后,由比赛组委会根据各队表现评出精神文明球队2-3支,予以表扬。
凡有以下情况者取消精神文明评选资格:
1.比赛中队员不尊重裁判;谩骂、殴打对方队员;
2.比赛中队员不尊重观众,与观众发生口角,影响恶劣;
3.组织不得力,比赛时教练或领队没有到场;
4.观众不能文明观看比赛,指责裁判员、谩骂对方队员,影响恶劣。
青岛理工大学第二届足球锦标赛组委会
主 任:赵铁军
副主任:韩继光 刘金铭 侯方高 宋 玲
成 员:沈文青 陈 伟 王 雄 薛炜华 王乐生 曲良波 邹传波
郭兰成 牟永川 薛宏蕊 高 洁 王旭东 张 鹏
秘 书:崔剑敏
竞赛委员会
主 任:韩继光
成 员:王旭东 张 鹏 张建新 侯方高
竞赛组:
王旭东 谢春虎 毛 鹏 骆言钧
裁判组:
裁判长 :张 鹏
副裁判长:藏开华
裁判员 :纪新涛 于 健 宁学谋 张兵 张良峰 黄衍华
刘卫帅 赵越 程伟明 袁俊刚 谭洪恩 蒋文奇
仲裁组 :刘金铭 王旭东 张 鹏 藏开华 张建新 谢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