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栏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3-22   点击: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在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强化复试的重要作用,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专业兴趣以及诚信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实施机构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详见附件)。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本学科(专业)导师原则上须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二)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相关问题说明

(一)计划招生人数:

学科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推免录取人数

实际计划

普通计划

士兵专项计划

建筑学

4

1

3


城乡规划学

10


10


风景园林学

5


5


建筑技术科学

2


2


建筑学(专业学位)

32


32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6


6


建筑学(非全日制)

25


24

1

小计

84

1

82

1

 

 

()复试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1)一志愿考生只要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复试。

(2)为提高生源质量,学校在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超过招生计划300%的相关学科专业接受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一志愿校内调剂和二志愿校外调剂。二志愿校外考生调剂除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外,还须满足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三)、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各学科(专业)按(全日制计划+非全日制计划)实际招生计划的300%复试比例执行。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时间:2018年3月27日~29日。

(二)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2种形式(时间、地点安排详见文后附表)。

  1. 笔试:

    各学科专业课笔试1科,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各学科专业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如下:

    建筑学——笔试科目:《建筑设计(3小时快题)》;时长:3小时;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18:00。地点:4-407教室、4-410教室、4-411教室、4-609教室、4-614教室

    城乡规划学——笔试科目:《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时长:2小时;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17:00。地点:4-314

    风景园林学——笔试科目:《手绘技能(3小时)》;时长:3小时;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18:00。地点:4-406教室

    建筑技术科学——笔试科目:《建筑技术设计与作图(3小时快题)》;时长:3小时;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18:00。地点:4-406教室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满分70分。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请重点标记设计类相关课程成绩。

    ②考生个人曾参与的最高等级国际、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在校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及学术会议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主要提交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专业综合能力

①测试考生利用建筑学、城市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及建筑技术等学科的理论手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的新技术、新材料的了解,在设计实践中创新运用的能力。考生应准备包含大学各阶段课程作业的作品集一份。

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交以上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3)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均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且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并设立组长1名。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妥存备查。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各项测试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现场打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和专业综合面试同时同组进行(详见附表)。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小组面试(详见附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培养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组成,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面试时间;2018年3月29日8:30点开始,地点:详见附表。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5、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6、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及程序说明

1、一志愿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报考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一志愿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报考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至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下载《青岛理工大学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附件X)交拟调剂学院(不允许重复填报校内调剂志愿,如经发现,考生的校内调剂申请全部作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因素择优遴选校内调剂考生,并签署是否同意复试意见;对学院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校内调剂,由学院统一审核后加入备选库。各学院于3月25日时间段内将同意参加校内调剂复试考生的《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研究生处,经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研究生处发放复试通知。

校内调剂复试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到所申请调剂的相关学院参加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可选择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校内调剂专业的笔试科目,考生须及时到复试学院确定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2、二志愿校外调剂

二志愿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需符合“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调剂要求的优质生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预报名申请以邮件形式提交到指定邮箱,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培养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实际情况和复试比例,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相关成员按照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择优挑选校外调剂复试考生,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报研究生处,经校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由研究生处负责发放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通知。

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复试。

3、全日制向非全日制调剂

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但不能被全日制学科专业录取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应学科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达到调入专业复试控制线)。考生下载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意向申请表》(附件X)交拟调剂学院。拟调剂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审核,按规定将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汇总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意向考生拟录取名单》(附件X)报研究生处,同时通知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照学校招生程序录取

六、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50%+〔综合面试成绩(7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别排名。

2、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分学科(专业)排名。

3、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一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18分)或加试不合格(<60分),“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可适当放宽。

3、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

4、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按如下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不超过招生名额110%的范围内,各培养学院可选择制定优先第一志愿的录取方案并执行。

②总成绩相同,则以第一志愿、优秀生源、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检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八、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技术科学复试的考生,因为复试笔试中有设计绘图内容,请自备绘图用具、图板、纸张等。

本方案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理工大学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8-3-19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硕士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28日下午15:00~18:00

建筑学——笔试科目:《建筑设计(3小时快题)》

4-407教室、4-410教室、4-411教室、4-609教室、4-614教室

3月28日下午15:00~17:00

城乡规划学——笔试科目:《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4-314教室

3月28日下午15:00~18:00

 

风景园林学——笔试科目:《手绘技能(3小时)》

4-406教室

 

 

建筑技术科学——笔试科目:《建筑技术设计与作图(3小时快题)》

3月29日上午8:30

各专业面试

建筑学1组4-301教室

建筑学2组4-314教室

建筑学3组4-405教室

建筑学4组4-112教室

建筑学5组4-303教室

建筑学6组4-304教室

城市规划4-401教室

风景园林4-201-1教室

建筑技术科学4-403教室

3月29日上午8:30

思想政治素质面试

          心理素质考核

一组4-313教室

二组4-303教室

 

备注:1、同等学力考生是指以大专生、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丢失准考证的报到时须经研招办备案;

3、4号教学楼指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报道及复试当天学院将有志愿者引导。

4、学院咨询电话市北校区为:0532-85071303,邮箱:44037912@qq.com。

 

版权所有@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邮编:266033     鲁ICP备20100113号

地址:中国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学院办公室建筑馆301室:0532-85071227   学生工作办公室建筑馆312室:0532-850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