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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2-15   点击: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为提高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快“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拟在各专业接收部分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的内容,结合我院各学科的特点,现将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全日制硕士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院校为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已通过专业评估的院校;

(2)报考院校为985、211高校,或建筑老八校、新四校,或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考生;

(3)毕业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考生。

2.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

6. 全日制硕士不接受专科、成人应届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教育本科和本科结业等考生调剂。

7.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优惠政策

1.在第二批调剂公告之前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且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调剂考生,录取优先考虑。

2.在第二批调剂公告之前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且参加第一批复试的,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优秀生源,在学校评选优秀生源奖学金或新生奖学金时优先考虑,在硕博连读选拔时享受优惠政策。

三、调剂流程

符合学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请考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shuguang958@163.com。预约调剂专业,做好调剂预登记。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个人调剂志愿。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调剂资格,并及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信息获取及联系方式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均可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1、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h.qut.edu.cn/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

邮箱:Yjshk@qut.edu.cn

3、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室电话:0532-85071538

邮箱:shuguang958@163.com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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