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栏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9-12   点击:  

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学院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遴选为推免研究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三)牢固树立科学选拔理念,积极创新推免生遴选方法,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机制。建立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避免唯分数论;选出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

(四)推免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强化科研能创新能力的考查。

(五)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免推生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规范开展相关推免生工作,健全多元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选拔能力。

(七)支持推免生校际交流,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

(八)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二、推免组织与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许从宝院长、肖学斌书记任组长,高江、赵琳、刘福智、朱一荣、刘崇、刘敏(小)为副组长,王少飞、刘一光、张安、董昇、王鹏飞、李岩、刘曙光、徐艳芳为成员的学院遴选工作小组。

(二)机构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含奖励分值明细、综合成绩构成等综合排名遴选原则);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

二、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需求,学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科学分配推免名额。

在对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院学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情况下,学院将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在最近一次国家专业学科评估成绩、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情况、2019年应届毕业人数、特殊学术专长情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拟定学院普通推免生(名额直接分配至学院)和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推免生(学校预留并统筹)和退役学生(学校预留并统筹)名额分配,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推免遴选小组。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具体条件

各类免推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

外语成绩证明应于2018年9月1号前获得。

2、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由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经推免生所在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初审认定且公示无异议:

1)截止于201891日前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70%(含),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简称直接推免专长生,下同)。直接推免专长生由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最高奖;参加UIA世界建筑师大会国际学生和青年设计师概念设计竞赛、IFLA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景观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中联杯、蓝星杯、威海杯等)、“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WACA)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Evolo国际摩天大楼建筑设计竞赛、CTBUH国际学生高层建筑设计竞赛、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规划设计作业评优、全国高等院校城乡规划专业大学生乡村规划方案竞赛、“台达杯” 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等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理工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学校规定的T类期刊或SCI三区及以上、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2)截止于当年831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学校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具体要求参照《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同上)

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山东省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建造设计大赛等各类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退役推免生: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学生入伍数量和质量。对于具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退役推免生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五、名额分配

学院2019年推免生名额初定共计7人,外推生限推荐报考老八校以及国家211985高校相关专业。

推免生本科专业范围是建筑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专业。

根据在校生专业人数、学科评估、往年考研率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为:建筑系4人(建筑学、中韩合作建筑学),城乡规划系2人(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系1人。具体外推专业视报名情况确定。根据学生志愿、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学生名单,按学校要求时间进行各阶段工作。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2019年推免实施办法和工作部署,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学校具有学术专长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以及微信平台上公示。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对提出申请推免的学生(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及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在学院内张榜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

(四)学院对符合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或退役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意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

(五)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条件的普通推免生按不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

综合排名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 80%)和考核成绩(占 20%)组成,最后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考核成绩(现场答辩)。

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本年级本专业综合测评最高成绩*80。考核成绩实行20分制,综合考量学生面试、培养潜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因素。

面试时间将安排在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学院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张榜公示如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

6、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对于申报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学生,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协同校团委、校保卫处(武装部)审核学生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本学科专业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校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根据审核鉴定结论确定学院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张榜公示如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

(七)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成立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校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经学院推荐的申请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推免,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研究生处按照答辩结果和《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确定学术专长推免名单,并及时对答辩结果和推免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张榜公示如无异议,研究生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特殊专长生推免类别分别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

(八)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和研究生处上报的推免生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考核,包括综合测评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排序办法、拟推荐名额及相关信息公示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拟推荐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名额由学校统筹分配至特殊专长推免生。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九)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十)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职能部门、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2)对推免过程出现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二)监督制度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部门:监察处。

(三)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推免工作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

学校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原《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从宝、肖学斌

副组长:赵琳、刘福智、刘崇、朱一荣、高江、刘敏(小)

成员:王少飞、刘一光、张安

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琳

成员:解旭东、张洪恩、陈菲、李岩、刘曙光、徐艳芳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从宝、肖学斌

副组长:高江、朱一荣、赵琳、刘福智、刘崇、刘敏(小)

下设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高江

成员:聂彤、徐敏、刘森、董昇、王鹏飞、李岩

 

高等教育学会和山东省教育厅认可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一览表

序号

奖项名称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7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8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9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5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16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17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18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19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20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21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22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23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24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25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26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27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28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29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专业认可度较高的学科竞赛一览表

序号

学科竞赛名称

级别

主办单位

1

UIA世界建筑师大会国际学生和青年设计师概念设计竞赛

国际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国际建筑师协会(UIA)

2

IFLA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景观设计竞赛

国际级

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IFLA)

3

国际 VELUX 建筑学生设计大赛

国家级

国际建筑联盟(UIA) 欧洲建筑教育协会(EAAE)

4

ICCC 国际学生设计大赛

国家级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DESA)  人居署(UN-Habitat)  

5

亚洲设计学年奖

国家级

亚洲城市与建筑联盟 亚洲设计学年奖组委会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分会

6

IFLA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景观设计竞赛

国家级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

7

中日韩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

国家级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  日本造园学会(JILA) 韩国造景学会(KILA)

8

ASLA竞赛学生奖

国家级

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ASLA)

9

欧洲风景园林高校理事会(ECLAS)风景论坛

国家级

欧洲风景园林高校理事会(ECLAS)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

10

“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

国家级

亚洲园林协会

11

“艾景奖”国际园林景观设计规划设计大赛

国家级

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ILIA)

12

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WACA)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WACA)

13

Evolo国际摩天大楼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美国建筑师协会 Evolo杂志社

14

CTBUH国际学生高层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世界高层建筑和城市人居委员会(CTBUH)

15

发展中国家建筑设计大展

国家级

国际建筑学会 亚洲太平洋地区人居环境学会

16

美国D3自然系统设计竞赛

国家级

美国建筑师协会

17

全国高校城市规划学科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评优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18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生规划设计作业评优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19

全国城市规划专业社会综合实践调研报告评优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20

全国高等院校城乡规划专业大学生乡村规划方案竞赛

国家级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

21

“西部之光”大学生暑期规划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22

“我看乡愁”之大学生暑期调研大赛

国家级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3

“中联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国家级

中国建筑学会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

24

《建筑师》 杂志“天作奖” 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建筑师》 杂志社
  广州市天作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5

“AutodeskRevit 杯” 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26

中国建筑院校境外交流学生优秀作业展评

国家级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

27

《中国建筑教育》 “清润奖” 大学生论文竞赛

国家级

《中国建筑教育》 编辑部 北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8

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29

“台达杯” 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国际太阳能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30

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国际竞赛

国际级

亚洲园林学会 国家住建部与承办城市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3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32

中国高等学校环境设计学年奖(城市设计/景观/建筑/室内/光环境专业毕业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组委会

33

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LA先锋奖

国家级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4

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35

全国大学生绿色建筑创意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青年报社 复地集团 盛世原道智库机构

36

中国北京北控开放建筑国际竞赛

国家级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住宅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国际建筑与建设研究创新理事会 香港大学

37

蓝星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国家级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38

威海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国家级

中国建筑学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威海市人民政府

39

POLIS未来建筑师设计竞赛

国家级

WDA骏地设计 future建筑杂志 AF未来建筑师协会

40

UA 创作奖概念设计国际竞赛

省部级

主办单位:《城市建筑》 杂志社
  协办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41

亚洲建筑新人赛

省部级

亚洲新人赛执行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 东南大学

42

亚洲建筑新人赛

省部级

亚洲建筑新人赛组委会

43

山东省大学生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论文)大赛

省部级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风景园林分会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44

大学生科技节之山东省大学生建造设计大赛

省部级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5

大学生科技节之山东省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

省部级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46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之山东省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省部级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推免考核成绩参考表

一、创新训练项目类:以完成结题为准

1、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2、青岛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

二、学科竞赛类:以主办单位为准

1、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IFLA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景观设计竞赛等国际级比赛;

2、全国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等专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

3、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各类省级学科、专业比赛;

三、学术论文类:

1、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学校规定的T类期刊或SCI三区及以上、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2、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学校规定的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一般性刊物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分;

四、发明创造类:

1、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被授予发明专利;

2、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1、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中获得优秀团队、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2、各类荣誉称号:

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

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年研究生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系/专业

毕业生人数

根据专业人数等测算基数

一级学科硕士点、优势特色学科等

累计

2019年度

建议名额

上一年度推免名额

 

建筑系

建筑学

152

1.52

2

4.32

3

2+1

建筑学(中韩合作)

80

0.8

1

1

城乡

规划系

城乡规划

66

0.66

1

1.94

1

1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28

0.28

1

1

园林系

风景园林

31

0.31

1

1.3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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