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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杨霈宣   发布时间:2026-03-16   点击: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二)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二、组织架构

(一)工作小组

窗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二)复试小组

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建筑学(建筑)、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一志愿考生只要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

2)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及差额比例以调剂公告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gl.qut.edu.cn/pp/#/examinee/master/user/44303/logi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3月20日11:00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我院 2026 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内容包含如下几方面:

表格1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形式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

《城乡规划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小时,《建筑设计综合》、《风景园林设计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计入复试成绩。

100分

2小时/3小时

面试

英语听说测试

英文2分钟个人简介陈述和英语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一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10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

设置专业测试题目,由考生当场抽选 2 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1道考题,回答问题)

合格/不合格

1)笔试考试(每门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含专业课笔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表格2 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

学科专业

复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081300 建筑学、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建筑设计综合

3小时

考生自备A3白色绘图纸张和图板

083300 城乡规划学、085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城乡规划综合知识

2小时

086200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设计综合

3小时

考生自备A3白色绘图纸张和图板

②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详见下表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表格3 各学科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学科专业

加试科目1

加试科目2

081300 建筑学、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中外建筑史

083300 城乡规划学、085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城乡管理与法规

中外城市建设史

086200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工程

中外园林史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内容包含如下几方面:

表格4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形式

分值

考核时间

英语听说测试

 

英文2分钟个人简介陈述和英语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一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10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

设置专业测试题目,由考生当场抽选3 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1道考题,回答问题)

合格/不合格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1)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时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笔试考试: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详见下表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表格5 各学科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学科专业

加试科目1

加试科目2

081300 建筑学、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中外建筑史

083300 城乡规划学、085300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城乡管理与法规

中外城市建设史

086200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工程

中外园林史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报到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3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30;复试笔试时间:3月21日13:30开始;复试面试时间:3月22日8:30开始。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官网(http://jianzhu.qut.edu.cn/)通知,了解学院复试环节相关规定、时间和地点等安排,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相关安排与要求另见《青岛理工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拟调剂考生请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http://jianzhu.qut.edu.cn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15%

2.调剂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5%+英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5%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30%。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批次复试的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不属于同批次)。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免初试考生:仅计算复试成绩,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 设置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将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会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接受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

学校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学校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本校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校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学院复试相关文件未明确或与学校文件规定不符之内容,均按学校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申诉及咨询电话:0532-85071538。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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