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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杨霈宣   发布时间:2023-03-29   点击: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二)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二、组织架构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长:许从宝、肖学斌

副组长:朱一荣

 员:刘敏(小)、王少飞、耿雪川、刘一光、张洪恩、谭明、陈菲

 书:刘菲菲、徐艳芳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分为:笔试阅卷小组、面试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小组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复试学科专业复试人数,成立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网络技术保障人员、1名复试记录人员。

三、复试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总分

单科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0953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全日制

A类国家线

A类国家线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青岛理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附件处下载。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须在3月31日12:00前将报名材料以及《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建筑学考生复试笔试科目选考确认书》(详见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我院 2023 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包含如下几方面:

考核内容及顺序

具体考核形式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

《建筑技术综合》笔试时间为1小时,其他设计类笔试时间为3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计入复试成绩。

100分

1小时/3小时

面试

英语听说测试

英文2分钟个人简介陈述和英语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一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5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

设置专业测试题目,由考生当场抽选 2 道考题,回答问题

100分

≥1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问答(设置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1道考题,回答问题)

合格/不合格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1.笔试考试(每门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含专业课笔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课笔试:《建筑技术综合》笔试时间为1小时,其他设计类笔试时间为3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建筑学(081300085100)考试科目《建筑设计综合》或《建筑技术综合》任选其一,考生需填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建筑学考生复试笔试科目选考确认书》(详见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城乡规划学(083300)考试科目《城乡规划设计综合》。风景园林学(083400)、风景园林(095300)考试科目《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建筑设计综合》、《城乡规划设计综合》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综合》考生自备A3纸张用于答题。网络远程复试《建筑技术综合》的考生需提前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参见《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附件5)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

2.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测试将和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在题库中抽取题号确定应试题目,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考生在题库中抽取题号确定应试题目,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分,计为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定于4月1日-2日,笔试时间:4月1日8:30开始,面试时间:4月2日8:30开始。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官网http://jianzhu.qut.edu.cn/通知,了解学院复试环节、时间安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务必保持注册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钉钉平台”,每位考生须用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时预留的2个手机号分别注册2个钉钉账号:其中用主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用于【主机位】,从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用于【辅机位】。考生参照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为了防止复试期间网络卡顿,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注册1个腾讯会议账号备用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相关安排与要求另见《青岛理工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拟调剂考生请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http://jianzhu.qut.edu.cn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批次复试的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不属于同批次)。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 设置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将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参见《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附件8),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会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接受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

学校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所有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将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所有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学院复试相关文件未明确或与学校文件规定不符之内容,均按学校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申诉及咨询电话:0532-850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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